36.金門縣政府在編列教育經費的預算時,除了考慮實際的應用效益外,尚須考慮法律的規定,有關特 教法在特殊教育經費預算的編列,中央和地方的百分比各為多少?
(A)3%;5%
(B)4.5%;5%
(C)4.5%;3%
(D)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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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1548), C(35), D(34), E(0) #614225

詳解 (共 2 筆)

#930404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9條:各級政府應從寬編列特殊教育預算,在中央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關預算百分之四‧五;在地方政府不得低於當年度教育主管預算百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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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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