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王老師以部分時間在快樂國小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所遺之課務」。他屬於
下列哪一類型的教師?
(A)代課教師
(B)兼任教師
(C)代理教師
(D)專任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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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761), B(538), C(961), D(164), E(0) #669722
統計: A(5761), B(538), C(961), D(164), E(0) #669722
詳解 (共 8 筆)
#980570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
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三、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
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三、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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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367166
兼任教師:學校排完課,還有多的課沒老師上,來補沒人上的課(部分時間)
代課教師:原教師請假,幫忙代課(部分時間)
代理教師:原教師請假,幫忙代課(全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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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638027
另一份考題
37.關於我國學校制度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我國學校制度是採雙軌制精神
(B)高級中學屬於前期中等教育階段
(C)初等教育在國民小學實施,修業年限六年
(D)國民中學修業年限三年,不屬於義務教育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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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7855
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
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三、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一、兼任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之
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係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三、代理教師:係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
遺之課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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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8074
名 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9 年 06 月 28 日
第 1 條
本辦法依教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辦法所稱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定義如下:
一、兼任教師:
指以部分時間擔任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編制內教師依規定排課後尚餘
之課務或特殊類科之課務者。
二、代課教師: 指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三、代理教師: 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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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7114
部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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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3146
部分時間就是part-time,當然就是代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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