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甲、乙為夫妻,婚後生下女丙、子丁。丙、丁皆成年後,甲罹患失智症,乙決定將其送至 A 安養機
構,該機構中負責照顧甲之護士戊對其照顧甚為細心。由於甲之狀況持續惡化,乙、丙、丁討論是否 應為其聲請監護宣告。倘若甲別無其他親屬,下列關於監護宣告之敘述,何者正確?
(A)倘若乙、丙皆反對,丁不得自行向法院聲請對甲為監護之宣告
(B)甲受監護宣告後,其法定監護人依法定順序為配偶乙
(C)倘若乙、丙、丁皆同意,法院得選任戊擔任甲受監護宣告後之監護人
(D)甲受監護宣告後,不得為遺囑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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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倘若乙、丙皆反對,丁不得自行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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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民法第14條B:民法第1111條,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