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 彰化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法務人員、法務人員(具經驗) 專業科目:(1)法律常識(含:票據法、銀行法、民法、強制執行法)、(2)洗錢防制法、(3)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61385
年份:106年
科目:專業科目-法律常識、洗錢防制法、銀行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
38.關於侵權行為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土地上建築物之承攬人因執行承攬事項,致他人權利之損害,定作人均負賠償責任
(B)土地上建築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原則上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
(C)土地上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如別有應負責任之人,該人與工作物所有人連帶負賠償責任
(D)土地上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其設置或保管縱無欠缺,工作物之所有人仍負賠償責任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民法§191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