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5年 - 105-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54794 |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5年 - 105-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54794

年份:105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4 A 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公司,有如下之股東:自然人甲、乙、丙三人因繼承 而共有 A 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之股份;B 有限公司及自然人丁亦各持有 A 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之股份;自然人戊持有 A 公司所發行全部之無表決權特別股。關於公司股東會之出席與表決權行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丙三人皆得出席股東會,其表決權得分別行使
(B) B 有限公司得指派自然人己、庚、辛三人為代表人並出席股東會,但其表決權應共同行使
(C)丁得出具 A 公司印發之委託書,委託自然人壬出席股東會,但壬僅得行使 3%之表決權
(D)戊所持有之股份無表決權,故不得出席股東會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2359739
未解鎖
A應共同行使,C僅受一人委託不受3%上限
(共 2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