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A 公司有董事五席,監察人二席,今董事會開會決議通過 A 公司向其董事長甲購買土地一案,且董 事長甲加入表決未迴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監察人可以要求列席董事會,並且於會議中表示意見
(B)監察人認為此一決議因董事長甲未迴避而有所不妥,監察人可請求公司停止此一交易
(C)監察人可以召開股東會,由股東會決議對相關違法董事進行訴追
(D)為避免監察人怠於行使監督權,故繼續一年以上持股之股東,可以依公司法逕行向法院提起撤銷董事會決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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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 B(30), C(37), D(255), E(0) #1383342

詳解 (共 4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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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監察人可以要求列席董事會,並且於會議中表示意見(參公司法第204條)
(B)監察人認為此一決議因董事長甲未迴避而有所不妥,監察人可請求公司停止此一交易(參同法第218條之2)
(C)監察人可以召開股東會,由股東會決議對相關違法董事進行訴追(參公司法第220條)
(D)為避免監察人怠於行使監督權30日內不提起訴訟時,故繼續半年以上持股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1以上之股東,可以依公司法逕行向法院提起撤銷董事會決議之訴(參同法第214條第1、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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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206 第一項 董事會之決議,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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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218-2第一項,監察人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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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不得逕向法院起訴


公司法

第 214 條
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請求監察人為公司對董事提起訴訟。
監察人自有前項之請求日起,三十日內不提起訴訟時,前項之股東,得為公司提起訴訟;股東提起訴訟時,法院因被告之申請,得命起訴之股東,提供相當之擔保;如因敗訴,致公司受有損害,起訴之股東,對於公司負賠償之責。

第 227 條
第一百九十六條至第二百條、第二百零八條之一、第二百十四條及第二百十五條之規定,於監察人準用之。但第二百十四條對監察人之請求,應向董事會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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