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8441
年份:102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41 甲公司委託乙公司運送貨物一批,從新加坡港至高雄港。貨物裝船後,因甲公司之請求,乙公司簽
發載貨證券一式三份予甲公司,其上載明受貨人為丙公司。因丙公司未付貨款,甲公司未轉讓載貨
證券予丙公司。貨抵目的港後,乙公司通知丙公司,丙公司未前往提領。乙公司將該貨物寄存於倉
庫,並通知丙公司及甲公司。其後因顯見貨物價值不足抵償運費及其他相關之必要費用,乙公司立
即將其拍賣,賣得款項扣除相關費用後無餘額,甲公司因之受損求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公司應負賠償責任,因違反民法寄存拍賣之規定
(B)乙公司應負賠償責任,因違反海商法寄存拍賣之規定
(C)乙公司不負賠償責任,因已依民法寄存拍賣之規定為之
(D)乙公司不負賠償責任,因已依海商法寄存拍賣之規定為之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海商法第 51 條 受貨人怠於受領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