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縣市政府認爲企業經營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損害消費者生命或財產之虞者,應即進 行調查,企業經營者拒絕或阻撓主管機關所爲之調查者,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最高處新 臺幣幾萬元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A)二十萬元
(B)三十萬元
(C)一百萬元
(D)—百五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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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4), B(372), C(30), D(155), E(0) #619218

詳解 (共 2 筆)

#3001689
每次背了法條的罰則都很容易忘記,於是下決...
(共 17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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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280
第 57 條 企業經營者拒絕、規避或阻撓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第三項、第三十三條或 第三十八條規定所為之調查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並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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