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1 司法官、專技高考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律師: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64047
年份:106年
科目: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43 下列對有價證券私募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不得於股東會以臨時動議提出新股私募之議案
(B)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就所發行之新股擬採用私募方式者,應經股東會普通決議
(C)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對銀行業、信託業、證券業等進行新股私募者,其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 35 人
(D)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進行普通公司債之私募者,其發行總額上限不得高於公開招募時之總額上限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A)證券交易法§43-6VI規定,依第...
未解鎖
(A) 證交法43-6 VI(B)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