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依憲法規定,下列何者為由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地方執行之事項?
(A)行政區劃
(B)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C)航政
(D)國際貿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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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5), B(55), C(20), D(11), E(0) #3563785
統計: A(155), B(55), C(20), D(11), E(0) #3563785
詳解 (共 2 筆)
#7273008
正確選項為 (A) 行政區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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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107條規定,行政區劃屬於應由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現行制度下為交由地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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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其他選項是錯誤的
- (B)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依《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4款及第110條規定,國稅、省稅、縣稅的劃分屬於中央與地方得分別立法或執行之事項,其中國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省縣稅則由省縣立法並執行之。
- (C) 航政:依《憲法》第108條第1項第8款規定,航政屬於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
- (D) 國際貿易政策:國際貿易政策涉及外交及國家整體經濟,屬於《憲法》第107條第1款規定的外交事項及其他全國性經濟事項,應由中央立法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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