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教育部為使各教育階段學生輔導需求得以銜接,訂定「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下列何者描述有誤?
(A)本辦法是依據學生輔導法第 19 條第一項規定之。
(B)高關懷學生應於畢業一個月前,召開評估會議,評估是否將其資料作為轉銜
(C)高度自殺風險評估,且有數度持刀攻擊他人無法控制者,可不經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同意,將其列為轉銜學 生,通知原學校進行資料轉銜。
(D)現就讀學校應評估有其召開個案會議之必要,但資料保密原則,原就讀學校得拒絕派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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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 B(18), C(36), D(674), E(0) #3112309

詳解 (共 3 筆)

#5841268
現就讀學校發現非屬轉銜學生之入學學生,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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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6256
第 7 條 現就讀學校發現非屬轉銜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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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6340

(C)選項

輔導資料之轉銜,應取得學生本人或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學生或其法定代理人主動請求轉銜輔導。
二、基於維護公共利益之必要,經學校主管機關同意。
三、基於保護學生生命、身體或健康之必要。
四、依其他法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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