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我國民法規定,法人若有董事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
下列何種方式?
(A)全體董事過半數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B)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C)全體董事三分之一之同意
(D)除其他董事反對外,各董事均得單獨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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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83), B(606), C(45), D(251), E(0) #2084575
統計: A(483), B(606), C(45), D(251), E(0) #2084575
詳解 (共 2 筆)
#3627252
| 第27條 | 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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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4562
法人應設董事。董事有數人者,法人事務之執行,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取
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
,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
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決於全體董事過半數之同意。
董事就法人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法人。董事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定外
,各董事均得代表法人。
對於董事代表權所加之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人得設監察人,監察法人事務之執行。監察人有數人者,除章程另有規
定外,各監察人均得單獨行使監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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