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1年 - 111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試題_全類組:郵政三法概要(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 金融科技知識#111680
年份:111年
科目:郵政三法大意 (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及金融科技知識
48.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有關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保險金額超過規定限額時,其超過部分之契約無效,超過部分所繳之保險費,應予無息退還
(B)續期保險費自當期繳費日起算一個月為寬限期間,寬限期間屆滿仍未交付保險費時,其保險契約效力終止
(C)保險契約停止效力後,要保人得於二年以內申請恢復契約效力
(D)經保險人同意恢復效力之保險契約,溯自繳清應繳保險費及其利息之日起恢復效力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簡易人壽保險法13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