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關於「特殊兒童家庭」,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根據特殊教育法,在電腦、棋藝、牌藝等能力,具有卓越潛能者是資賦優異的類別之一
(B) 藝術才能資賦優異需經專業鑑定百分等級在90以上
(C) 需在養護機構照護之特殊兒童,一般是指智商在25~49,智能發展極限約6~7歲
(D) 學習障礙是指智能不足、情緒不穩,進而造成學習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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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7), B(83), C(61), D(172), E(0) #2281324
統計: A(397), B(83), C(61), D(172), E(0) #2281324
詳解 (共 3 筆)
#4628906
二、 分類
智能障礙可依教育可能性(學習潛能)、智能高低、行為適應情形、醫學病源、所需支持程度分為五種分類系統。
(一)依教育可能性(學習潛能)的分類
教育界針對智能障礙的分類,主要是基於方便教學的理由。「特殊兒童鑑定及就學輔導標準」在此項分類上的規定為:
1. 可教育性智能不足兒童-其智齡發展極限為十至十一歲(智商50~75),對讀寫算等基本學科之學習較感困難,但若施予適當之補助教學,尚能學習日常事務。
2. 可訓練性智能不足兒童-其智齡發展極限為六至七歲(智商30~49),學習能力有限,在監督下只能學習簡單之生活習慣與技能。
3. 養護性智能不足兒童-其智齡發展極限為三歲以下(智商30以下),幾乎沒有學習能力,一切食衣住行終身皆須依賴他人照顧。(何華國,民93)
智能障礙可依教育可能性(學習潛能)、智能高低、行為適應情形、醫學病源、所需支持程度分為五種分類系統。
(一)依教育可能性(學習潛能)的分類
教育界針對智能障礙的分類,主要是基於方便教學的理由。「特殊兒童鑑定及就學輔導標準」在此項分類上的規定為:
1. 可教育性智能不足兒童-其智齡發展極限為十至十一歲(智商50~75),對讀寫算等基本學科之學習較感困難,但若施予適當之補助教學,尚能學習日常事務。
2. 可訓練性智能不足兒童-其智齡發展極限為六至七歲(智商30~49),學習能力有限,在監督下只能學習簡單之生活習慣與技能。
3. 養護性智能不足兒童-其智齡發展極限為三歲以下(智商30以下),幾乎沒有學習能力,一切食衣住行終身皆須依賴他人照顧。(何華國,民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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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藝術才能資賦優異需經專業鑑定百分等級在97以上 或兩個標準差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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