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某保險特約藥局受理保險對象之處方調劑服務,處方箋記載為四種處方藥,實際交付五種處方藥,並申報五種藥費,依全民健
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應如何處辦?
(A)終止特約
(B)停止特約1年
(C)扣減其申報該處方調劑費用之10倍金額
(D)違約記點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75), B(190), C(4155), D(634), E(0) #1383134
統計: A(375), B(190), C(4155), D(634), E(0) #1383134
詳解 (共 10 筆)
#2349410
亂申報 10倍 (賠錢的是政府,政府不爽,罰你多一點)
亂收錢 5倍 (賠錢的是民眾,政府表示無痛,罰你少一點)
402
2
#2319100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第37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以保險人公告各該分區總額最近一季確認之平均點值計算,扣減其申報之相關醫療費用之十倍金額:
一、未依處方箋、病歷或其他紀錄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
二、未經醫師診斷逕行提供醫事服務。
三、處方箋或醫療費用申報內容為病歷或紀錄所未記載。
四、未記載病歷或未製作紀錄,申報醫療費用。
五、申報明知病人以他人之保險憑證就醫之醫療費用。
六、容留非具醫事人員資格,執行醫師以外醫事人員之業務。
前項應扣減金額,保險人得於應支付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醫療費用中逕行扣抵。
一、未依處方箋、病歷或其他紀錄之記載提供醫事服務。
二、未經醫師診斷逕行提供醫事服務。
三、處方箋或醫療費用申報內容為病歷或紀錄所未記載。
四、未記載病歷或未製作紀錄,申報醫療費用。
五、申報明知病人以他人之保險憑證就醫之醫療費用。
六、容留非具醫事人員資格,執行醫師以外醫事人員之業務。
前項應扣減金額,保險人得於應支付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醫療費用中逕行扣抵。
83
0
#2340736
假立名目報帳:十倍返!
A被保險人人錢:五倍返!
68
0
#1617087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1條:以不正當行為或以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而領取保險給付、申請核退或 申報醫療費用者,處以其領取之保險給付、申請核退或申報之醫療費用二 倍至二十倍之罰鍰;其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保險醫事服務機 構因該事由已領取之醫療費用,得在其申報之應領醫療費用內扣除。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有前項規定行為,其情節重大者,保險人應公告其名稱 、負責醫事人員或行為人姓名及違法事實。
22
2
#1617092
第83條:保險醫事服務機構違反第六十八條規定,或有第八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行為 ,保險人除依第八十一條及前條規定處罰外,並得視其情節輕重,限定其 於一定期間不予特約或永不特約。
2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