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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102年 金門縣102 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暨代理代課教師甄試#10522 |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102年 金門縣102 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暨代理代課教師甄試#10522

年份:102年

科目: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52. 寫作《第56 號教室的奇蹟》的雷夫老師(Rafe Esquith),引導學生的行為表現,是要忠於自己的原則,認為自己該做的事就去做,表現出自己覺得值得表現的行為。此種主張乃符合柯爾堡(L. Kohlberg)的哪一階段道德發展?
(A)避罰順從
(B)普遍性倫理原則
(C)相對功利主義
(D)人際關係和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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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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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52. ( )寫作《第56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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