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2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_職階人員甄試_專業職(二)/郵遞業務、運輸業務: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 6 章)#28133
年份:104年
科目:(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
54.收件人親自領取招領之各類掛號郵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應交回招領郵件通知單
(B)應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並加蓋印章領取
(C)應出示郵政存簿儲金簿
(D)如未攜帶印章,得簽署全名代替蓋章領取
詳解 (共 3 筆)
未解鎖
*收件人親自領取掛號-應交回招領郵件通知...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名 稱:郵務營業規章 修正日期: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