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採購履約爭議,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規定,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申請調解,另一方之當事人不得拒絕。
(A)O
(B)X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3), B(78), C(0), D(0), E(0) #3087494

詳解 (共 1 筆)

#6634796

第一層(此時不用管是什麼採購)

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
者,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一、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向仲裁機構提付仲裁。
調解屬廠商申請者,機關不得拒絕。

第二層(限工程及技術採購)
工程及技術服務採購之調解,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調解建議或調解方案;其因機關不同意致調解不成立者,廠商提付仲裁,機關不得拒絕。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