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關於引渡之國際法規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論本國人或外國人均可被引渡,但國際法允許各國立法規定拒絕引渡本國人
(B)政治犯原則上不引渡,但對政治犯之認定,受引渡請求國有片面與終局決定權
(C)甲國派遣特工至乙國領土內將人犯綁架秘送回甲國,甲國法院對該人犯即無權審理
(D)除有雙邊條約外,國家之間並無引渡罪犯之義務,惟亦有可能透過多邊條約規定締約國間有引渡義
務者,如 1948 年之危害種族罪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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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6), B(124), C(579), D(39), E(0) #2980878
統計: A(196), B(124), C(579), D(39), E(0) #2980878
詳解 (共 3 筆)
#6536286
- 適用法理:
國際法雖無強制禁止引渡本國國民,但基於「本國國民不引渡原則」(Non-extradition of nationals),多數國家(尤其大陸法系國家)透過國內立法明定拒絕引渡本國公民。此原則體現國家對國民之屬人管轄權優先性。
- 判例依據:
雖無直接引渡案例,但從國家主權行使角度,可參照釋字第708號解釋[釋字第708號]強調國家對外國人驅逐出境之主權權限,間接印證各國對本國國民管轄權之自主性。
- 結論:
此敘述正確,符合國際慣例。
國際法雖無強制禁止引渡本國國民,但基於「本國國民不引渡原則」(Non-extradition of nationals),多數國家(尤其大陸法系國家)透過國內立法明定拒絕引渡本國公民。此原則體現國家對國民之屬人管轄權優先性。
- 判例依據:
雖無直接引渡案例,但從國家主權行使角度,可參照釋字第708號解釋[釋字第708號]強調國家對外國人驅逐出境之主權權限,間接印證各國對本國國民管轄權之自主性。
- 結論:
此敘述正確,符合國際慣例。
(B) 政治犯原則上不引渡,但對政治犯之認定,受引渡請求國有片面與終局決定權
- 適用法理:
「政治犯不引渡原則」(Political offense exception)為引渡法核心規則,旨在保障人權與政治自由。受請求國(即被請求引渡國)擁有「自主認定權」,此為國際實踐共識(如《歐洲引渡公約》第3條)。
- 結論:
此敘述正確,符合國際法規範。
(C) 甲國派遣特工至乙國領土內將人犯綁架秘送回甲國,甲國法院對該人犯即無權審理
- 適用法理:
依「國家主權平等原則」及「領土管轄權不可侵犯性」,跨境執法須經他國同意。非法逮捕(如綁架)雖違反國際法,但不必然剝奪法院管轄權(見「潔手原則」例外)。
此敘述錯誤,甲國法院仍可能行使管轄權。
(D) 除有雙邊條約外,國家之間並無引渡罪犯之義務,惟亦有可能透過多邊條約規定締約國間有引渡義務者,如 1948 年之危害種族罪公約
- 適用法理:
國際法下引渡以「條約前置主義」為原則,但《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第7條明定締約國應將罪犯引渡或起訴(aut dedere aut judicare),屬多邊條約創設引渡義務之例證。
- 結論:
此敘述正確,符合國際條約實踐。
答案:(C)
理由:國際實踐承認「非法逮捕不影響管轄權」,甲國法院仍得審理該人犯,故選項(C)之「無權審理」論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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