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基因改造食品之標示,下列敘述何者為正確 (A)我國基因改造食品原料之非故意攙雜率是 2% (B)調味料用油品,如麻 油、胡麻油等,無須標示 (C)食品添加物含基因改造原料時,無須標示 (D)產品中添加少於 2%的基因改造黃豆,無需標 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