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王校長常對學生說:「天、地、君、親、師」。這樣的說法是看重教師的何種權威?
(A)傳統的權威(traditional authority)
(B)魅力的權威(charismatic authority)
(C)專業的權威(professional authority)
(D)法理的權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 )
統計: A(3680), B(39), C(128), D(80), E(0) #2034498
詳解 (共 4 筆)
教師權威的類型
(一)傳統文化的教師權威
傳統權威是指受傳統文化與職業聲望影響所享有的權威。此種傳統被認為是神聖不可違背的,人們服從傳統承認的權威地位,及根據過去習俗繼承此權威地位的人(吳瓊洳,2005)。
所謂教師傳統權威即為「教師藉由傳統文化所賦予的聲望地位,享有在班級經營與教學過程中「發號施令」以使學生服從的權威,以引導或影響學生之思考、觀念及行為,並使之改變,以達到預設的教學目標」。
根據Waller(1967)看法,教師常用的班級管理技術有命令、懲罰、管束、生氣及懇求等。亦即使用強制性支配策略,像是命令、體罰、隔離、斥責、威脅…..等命學生服從、強調師生間地位的差異、嚴格規訓學生等「發號施令」的權威,呈現出情緒、責備、嚴厲、強制的言語或態度。
(二)法定的教師權威
林清江(1991)認為法定權威是指來自職位所賦予的權威。換言之,組織中的成員所服從的不是個人或地位,而是服從規範此地位之法規(吳瓊洳,2005)。
在學校場域中,教師經由專業訓練,接受一定的專業教育後即取得法定資格,因而教師可以強迫學生上課、參加教學活動、考試、準備作業、遵守學校規章,對於不遵守指示或規章的學生,教師可以加以處分。也就是說教師藉其法定地位,在教室中運用權威指導學生,學生必須服從的結構,所以法定權威是指教師權威是來自於法律的正當性授權,是教師工作角色的規範(劉慶中,1991)。
而在教師展現其法定權威中,賞罰性權威是十分常被使用以規範學生的教師權威,亦即老師以處罰或是獎勵的方式,在班級經營的歷程中引導或影響學生之思考、觀念及行為,並使之改變,以達到預設的教學目標。
(三)專業性的教師權威
專業權威是指一種建立於專業理論之上並有明確目的之權威,林清江(1991)認為教師運用專業權威,是因為重視教育目的的達成。因此牽涉到了教師專業的教育、學術素養。
Cothran & Emmis(引自陳埩淑,2002)認為在知識的交換系統中,教師掌管有價值的學科知識,因此學生應表現出合宜的教室行為,扮演好學習者的角色,相對的教師是專家知識的給予者,具有專業權威的角色。
Dennis(引自翁子明,2004)稱專業權威為能力權威,他比較從學生心理層面作說明,他認為此種權威的權威對象(學生)之所以表示服從,是因為相信權威者(老師)具有優越的能力和專長,可以決定什麼樣的行為最有利於權力對象的利益和目標。亦即學生對教師優越能力的信任會為教師專業權威提供了基礎。
(四)人格認同的教師權威
人格認同權威來自教師的人格特質所形成的和師生情感互動的權威,這種人格認同權威,背後會存在著一種強大的信任和服從力量,劉慶中(1991)認為教師的人格中具有友善、真誠、易鼓勵他人、自信、情緒穩定、心理健康、調適與應變能力強者都比較容易得到學生的尊敬和服從。
林毓生(1989)認為人格認同權威最重要的關鍵在於它能夠賦予心靈與社會的秩序,引發志願的服膺,他也指出學校教育中,教師獨特的領導風格、經歷、文憑或成就,往往能夠誘發學生的尊崇,使教師在教學與班級經營上,能獲得學生的認同。雖然人格權威所造成的服從力量強大,甚至它是一種「心服口服」的權威,然而根據Dennis(1988;引自翁子明,2004)的觀察,他認為相較於其它權威形式,人格感召的權威也會比較不穩定或脆弱,因為他將受制於權威擁有者的言行是否能讓權力對象一直願意順從與信任。
林清江曾指出,社會學意義的教師權威,以三種不同的方式存在:一是地位的權威,二是法定的權威,三是專業的權威。
首先,教師受傳統文化與職業聲望影響,所享有的權威稱為地位權威。我國社會對於教師甚為尊崇,教師的思想言行經常被視為表率,使教師很自然地享有地位權威(這種權威接近韋伯(Max Weber)所稱的傳統權威)。
其次,教師有其法定的懼威。教師可強迫要求學生上課、參加學校活動、考試、準備作業、遵守學校規章,對於不遵從指示或規章的學生,可予以處分。這種法定權威(或韋伯所稱的法理權威)的存在,便於教學工作的進行,使學生一進學校,即受適度的規範。
最後也最重要的是,教師有其專業的權威。教師的專業權威是一種建立在專業理論知識之上,並具有明確目的的權威。教師運用此種權威時,不是重地位或法令,而是重教育目的之達成。每位教師都有地位的權威,但是地位權威的運用,不一定符合專業的要求。每位教師也都有法定的權威,但是法定權威的運用,也不一定符合教育的目的。沒有專業修養的教師,可能濫用或誤用教師的地位權威及法定權威,能夠適度運用專業權威(相當於專家權威)的教師,其地位及法定權威的運用,也較適宜。教育的專業化,使教師享有更多的專業權威,也使教師地位及法定權威的運用,必須統攝於專業權威之中。
資料來源:教育百科 https://reurl.cc/Q3gEZ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