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國際海洋法公約確立了領海、專屬經濟區等海洋區域的法律制度。近年來,部分國家在南海地區的海洋權益主張與國際公約存在爭議,引發國際關注。請問解決此類海洋權益爭端的主要國際法律機制為何?
(A)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強制仲裁
(B)相關國家間的雙邊政治談判
(C)國際海洋法法庭的強制管轄
(D)國際法院的司法判決或仲裁庭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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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14), C(15), D(82), E(0) #3445184
統計: A(2), B(14), C(15), D(82), E(0) #3445184
詳解 (共 2 筆)
#6540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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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強制仲裁
✘ 錯誤。安理會不負責法律仲裁,其主要負責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 -
(B) 相關國家間的雙邊政治談判
✘ 雖然談判是常見手段,但非「國際法律機制」,且非唯一、強制性方式。 -
(C) 國際海洋法法庭的強制管轄
✘ 不完全正確。ITLOS 是選項之一,但未涵蓋所有情況,且某些國家可選擇其他機制或排除強制管轄。 -
(D) 國際法院的司法判決或仲裁庭的仲裁
✔ 正確。這是國際公認、依《公約》第十五部實施的主要法律機制之一。
如2016年南海仲裁案(菲律賓 v. 中國)即為依UNCLOS附錄七(Annex VII)成立的仲裁庭所裁決。這說明了仲裁庭是解決此類爭端的重要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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