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三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之不信任案,若未獲通過,其效果為何?
(A)總統應解散立法院
(B)行政院院長得解散立法院
(C)提案之立法委員應受停權處分
(D)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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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49), C(25), D(2501), E(0) #3428236
統計: A(34), B(49), C(25), D(2501), E(0) #3428236
詳解 (共 5 筆)
#6392879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三分之一以上立法委員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之不信任案,若未獲通過,其效果為何?
(A) 總統應解散立法院❌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2項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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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不信任案通過後,行政院院長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而非未通過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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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2項第3款 II.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A),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B)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D)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
(B) 行政院院長得解散立法院❌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2項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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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立法院的權力屬於總統,且須在不信任案通過後 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行使。
(C) 提案之立法委員應受停權處分❌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2項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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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並未規定不信任案未通過時,提案委員須受任何處分。
(D) 1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2項第3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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