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縣(市)農會監事名額為多少人?
(A)9 人至 15 人。
(B)5 人至 7
人。
(C)3 人至 5 人。
(D)7 人至 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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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45), B(523), C(3531), D(167), E(0) #3173237
統計: A(945), B(523), C(3531), D(167), E(0) #3173237
詳解 (共 4 筆)
#6748770
農會法第19條第五款
農會監事名額為其理事名額三分之一
縣(市)農會理事9-15人
縣(市)農會監事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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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1271
依據法規
1. 縣(市)農會理事名額: 《農會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縣(市)農會理事九人至十五人」。
2. 監事名額與理事名額的關係: 《農會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農會監事名額為其理事名額三分之一」。
計算監事名額
我們將理事名額的上下限乘以三分之一,即可得到監事名額的範圍:
• 最低名額: 9 人(理事)×31=3 人
• 最高名額: 15 人(理事)×31=5 人
因此,縣(市)農會監事名額為 3 人至 5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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