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如該緊急命令係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始發布者,立法院應 如何處理?
(A)由解散前立法委員集會追認之
(B)由解散前立法院院長追認之
(C)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前臨時集會追認之
(D)由新任立法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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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48), B(225), C(2538), D(4849), E(0) #935303

詳解 (共 6 筆)

#1151336
憲法增修條文 第四條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
議七日內追認之。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
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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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7507
一、緊急命令10日(3+7)提出,3日集會,7日追認。
二、覆議案15日集會,7日審議。
三、解散後60日補選,10日集會。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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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416

3集7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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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9887

4樓j2700016-105年的第二點有誤,借用並更正如下:

一、緊急命令10日(3+7)提出,3日集會,7日追認。
二、覆議案7日集會,15議。
三、解散後60日補選,10日集會。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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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637
憲法增修條文 第四條 總統於立法院解散後發布緊急命令,立法院應於三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 議七日內追認之。但於新任立法委員選舉投票日後發布者,應由新任立法 委員於就職後追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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