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一條規定,下列那一項並非立法意旨?
(A)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B)消除性別歧視
(C)維護人格尊嚴
(D)促進性別地位之機會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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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3), B(819), C(1955), D(2308), E(0) #612103
統計: A(533), B(819), C(1955), D(2308), E(0) #612103
詳解 (共 10 筆)
#889331
D選項改為"實質"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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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943
機會平等就是起點平等、立足點的平等。如法律、市場、權利、教育、醫療健康、就業、各種公共服務等方面的平等
實質平等則是結果平等,如地位、權威、各種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平等
實質平等則是結果平等,如地位、權威、各種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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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9329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
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 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
特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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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4250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1條: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機會實質平等(D),消除性別歧視(B),維護人格尊嚴(C),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A),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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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658
好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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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4533
性別實質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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