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各級農會為辦農會法定任務之事業,得由 5 個以上農會共同
投資組織那一類公司?
(A)無限公司。
(B)兩合公司。
(C)限公
司。
(D)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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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2), B(44), C(76), D(5112), E(0) #3173238
統計: A(22), B(44), C(76), D(5112), E(0) #3173238
詳解 (共 3 筆)
#7071289
《農會法》條文,關於各級農會為辦理法定任務之事業而進行共同投資組織公司的規定如下:
• 各級農會為辦理法定事業(指《農會法》第四條所列的任務),得由五個以上農會共同投資組織股份有限公司。
• 若該項投資屬於重大投資事項,則不受《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三項的限制。
• 此類共同投資組織的公司類型明確規定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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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96339
農會法第五條第八項規定,各級農會為辦理前條事業,得由五個以上農會共同投資組織股份有限公司,而該項投資為重大投資事項者,不受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三項之限制,其出資或投資審核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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