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採購,於開標後經減價結果,最低標價仍超過底價而不逾預算數
額,且機關確有緊急情事需決標時,應經原底價核定人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得辦理超底價決標,其不得超過
底價為多少%?
(A)3%。
(B)5%。
(C)8%。
(D)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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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 B(52), C(108), D(45), E(0) #1022076
統計: A(23), B(52), C(108), D(45), E(0) #1022076
詳解 (共 1 筆)
#1526999
第 53 條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
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
商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
前項辦理結果,最低標價仍超過底價而不逾預算數額,機關確有緊急情事
需決標時,應經原底價核定人或其授權人員核准,且不得超過底價百分之
八。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超過底價百分之四者,應先報經上級機關核
准後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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