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依 Popple & Leighninger(2008)社會福利政策被區分為三個層次:宏觀層次政策、中觀層次政策及微觀層次政策。請問在社會福利機構內的組織分工及督導體系,屬於下列那一個層次政策?
(A)宏觀層次政策
(B)中觀層次政策
(C)微觀層次政策
(D)介於中觀與微觀層次政策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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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596), C(140), D(187), E(0) #44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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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1001

關於試題:依 Popple & Leighninger(2008)社會福利政策被區分為三個層次:宏觀層次政策、中觀層次政策及微觀層次政策。請問在社會福利機構內的組織分工及督導體系,屬於下列那一個層次政策? (A)宏觀層次政策 (B)中觀層次政策 (C)微觀層次政策 (D)介於中觀與微觀層次政策之間

Popple & Leighninger(2008)社會福利政策被區分為三個層次

        社會福利政策就被區分為三個層次來訓練(Popple and Leighninger, 2008):

一、宏觀層次政策(macrolevel policy)

指提供服務與給付的基本架構,含立法、管制與準則建立。通常發生在公私部門的上層。例如,美國的社會安全法案,台灣的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大溫暖社會福利計畫、長期照顧十年計畫、國民年金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等。實務上是屬社會政策與立法的層次。

二、中觀層次政策(mezzolevel policy)

指行政層次的政策,以利組織產生直接與規律的運作。例如,社會局(處)或社會福利機構的組織分工、督導體系、人事招募、新進員工訓練、員工工作規則建立、財務政策、方案設計與評鑑等。實務上是屬社會福利行政,或社會工作管理的層次。

三、        微觀層次政策(microlevel policy)

指社會工作人員轉譯其組織的宏觀層次與中觀層次的政策到服務使用者身上。包括社會工作人員作為一個基層科層人員(street-level bureaucrats)(Lipsky, 1980)或第一線(front-line)服務人員,所進行的自由裁量與採取符合機構行為規範的個別行動。亦即,每位社會工作人員依其專業自主評估案主需求、核定案主資格、規劃服務方案、執行既定的政策的過程。但是,社會工作人員執行社會福利政策時,並非依樣畫葫蘆,也必須發現執行障礙、自我評鑑執行效果、回饋人民意見到決策層,甚至建議新的行政管理、倡導新的政策與立法。實務上是屬社會工作實務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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