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有關本市食品衛生稽查描述何者為真?
①食品業者之場區照明光線應達 100 米燭光以上,工作或調理檯面應保持 200
米燭光;使用之光源不得改變食品顏色,照明設備應保持清潔。
②冷凍食品之品溫應保持在攝氏負 18 度以下;冷藏食品之品溫應保持在攝氏
5 度以下凍結點以上。
③應有足夠之水量及供水設施,使用地下水其水源與化糞池、廢棄物堆積場
所等污染源,應至少保持 15 公尺之距離;使用蓄水池應至少保持 3 公尺之
距離,蓄水池每年至少清理一次並做成紀錄。
④食品從業人員應先經醫療機構健康檢查合格後,始得聘雇;雇主每年應主
動辦理健康檢查至少一次。
⑤油炸用食用油之總極性化合物(Total polar compounds)含量達 35%以上時,
不得再使用,應全部更換新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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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①②④
(B)①③④
(C)②③⑤
(D)①④⑤。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2.冷凍食品之品溫應保持在攝氏負 18 ...
未解鎖
1冷凍食品之中心溫度應保持在攝氏-18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