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審計實務指引第2號「風險評估與內部控制--電腦資訊系統特點與考量」第12條之規定,查核人員測試電腦資訊系統之一般控制時,應考量其對重要應用系統之影響。電腦資訊系統之一般控制通常與部分或全部應用系統相關且相互依存,其係有效應用控制不可或缺之基礎,故複核應用控制前,如先複核一般控制之設計可能較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