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彰化公司產製螺絲螺帽,預計在 6 個月後收取 1,000 萬美元貨款,此刻正考慮是否與銀行議定遠期美元契約。目前即期匯率為 1 美元兌換 30 元新臺幣,銀行掛牌之 6 個月期美元遠期買進價為 1 美元兌換 29.8 元新臺幣、美元遠期賣出價為 1 美元兌換 29.97 元新臺幣。根據「銀行業辦 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31 條第 1 款,辦理新臺幣遠期外匯交易須符合「實需原則」:金融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特定日期或期間,以事先約定之匯率進行貨幣兌換的交易須基於實際的交易需求,而非為了投機或套利。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根據遠期「實需原則」 ,彰化公司是否能購買遠期美元?是否能出售遠期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