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乙、 申論題部分:
一、 甲於 112 年 1 月 1 日申請一發明專利(下稱申請案),且未主張優先權,記載如下:
請求項 1:
一種電動輔助自行車,其包含:
一車架,……;
一電池模組,係採用鋰電池;
一電池置放架,用以容置該電池模組;
一輪轂馬達,與該電池模組電性連接;
一控制器,用以驅動該輪轂馬達。
乙申請一發明專利(下稱引證 1),亦揭示有電動輔助自行車技術,與前述申請案之差異,僅在於:引證 1 揭示「鉛酸電池」,而未揭示「鋰電池」。
一、 甲於 112 年 1 月 1 日申請一發明專利(下稱申請案),且未主張優先權,記載如下:
請求項 1:
一種電動輔助自行車,其包含:
一車架,……;
一電池模組,係採用鋰電池;
一電池置放架,用以容置該電池模組;
一輪轂馬達,與該電池模組電性連接;
一控制器,用以驅動該輪轂馬達。
乙申請一發明專利(下稱引證 1),亦揭示有電動輔助自行車技術,與前述申請案之差異,僅在於:引證 1 揭示「鉛酸電池」,而未揭示「鋰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