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五、請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相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三)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幾日後分娩者,得請領生育給付?(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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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280日。
勞工保險條例 第 31 條
被保險人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一、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
二、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
三、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
被保險人之配偶分娩、早產或流產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