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資訊
試卷:107年 - 107 東吳大學_碩士班招生考試_法律學系(E組):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102045
科目:研究所、轉學考(插大)◆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
年份:107年
排序:0
題組內容
一、A 公司為非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章定資本額為新臺幣(以下同)100 億元,實收資
本額為新臺幣 1 億元,每股面額 10 元,為家族企業,由甲、乙、丙、丁、戊、己、
庚、辛、壬、癸等 10 名股東共同投資設立,每人持有 100 萬股。經查 A 公司設有
甲、乙、丙、丁及戊等五位董事,其中甲為董事長。其後 A 公司因擴大營業需要,
甲遂於 2008 年 8 月間召集董事會,討論增資發行 500 萬股之議案,試附理由回答
下列問題﹕
申論題內容
(二)若 A 公司當時召開之董事會,實際上僅有甲及乙出席,仍作成增資發行 500 萬
股之決議,並由甲認購 200 萬股,丙、丁、戊分別認購 100 萬股,其後歷經多
年,甲、乙、丙、丁及戊仍繼續擔任董事,均未曾對該次發行新股之效力提出
質疑。詎料,A 公司於 2017 年 6 月間全面改選董事,乙因未連任董事,遂認為
董事會當時所為增資發行新股之決議無效,向法院提起確認之訴,是否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