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67號「關係人」第8條之規定,關係人:係指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所稱之關係人。
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24號「關係人揭露」第9條之定義,關係人係與編製財務報表之個體有關之個人或個體。
(a) 個人若有下列情況之一,則該個人或該個人之近親與報導個體有關係:
(i) 對報導個體具控制或聯合控制;
(ii) 對報導個體具重大影響;或
(iii)為報導個體或其母公司之主要人員之成員。
(b) 個體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則與報導個體有關係:
(i) 該個體與報導個體為同一集團之成員(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
(ii) 一個體為另一個體之關聯企業或合資(或為某集團中某成員之關聯企業或合資,而另一個體亦為該集團之成員)。
(iii) 兩個體均為相同第三方之合資。
(iv) 一個體為第三方之合資且另一個體為該第三方之關聯企業。
(v) 退職後福利計畫。
(vi) 該個體受(a)所列舉之個人控制或聯合控制。
(vii) 於(a)(i)所列舉之個人對該個體具重大影響或為該個體(或該個體之母公司)主要管理人員成員。
§8.1: 係指適用之財務報導架構所稱之關係人。
§28:具支配性影響之關係人-.......
§29:屬關係人之特殊目的個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