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甲、乙為夫妻,育有子女丙、丁,戊為甲之父。甲於婚前之銀行存款已有 300 萬元, 乙於婚前則無財產,然甲於婚後因經商有成,於死亡前銀行存款已有 1000 萬元,乙 婚後負責打理居家生活並照顧丙、丁而無收入,請問:

⑵應繼分比例各為若干?(1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