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下列行為,其效力如何?試附理由說明之: (30 分)
⑴甲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股本新台幣二千萬元,淨值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所經營 事業為塑膠產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該公司董事長張三,先以甲公司之名義, 將公司資金新台幣五百萬元貸與乙股份有限公司;嗣後,復以甲公司之名義, 將公司資金新台幣五百萬元貸與丙股份有限公司。請問,上述該等借貸行為是 否均違反公司法之規定?又其對甲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均有效?
⑴甲股份有限公司實收股本新台幣二千萬元,淨值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所經營 事業為塑膠產品之製造、加工及買賣。該公司董事長張三,先以甲公司之名義, 將公司資金新台幣五百萬元貸與乙股份有限公司;嗣後,復以甲公司之名義, 將公司資金新台幣五百萬元貸與丙股份有限公司。請問,上述該等借貸行為是 否均違反公司法之規定?又其對甲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