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承攬修繕 A 屋,為備置工料而向供應商訂購 B 材料,雙方簽訂買賣契約。甲又向乙 借貸一千萬元,由丙擔任連帶保證人,並以丁提供名下之 C 地設定抵押權予乙作為擔 保。請問:甲對 A 屋、B 材料;乙對丙、丁、C 地,各是否具有保險利益?其理由為 何?試依其保險利益之種類與法律依據分別論述之。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