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別診斷:透過晤談、心理衡鑑、神經生理檢查等方式,在幾種可能的疾患診斷之中,區分出個案實際符合的精神疾病診斷為何。
共病:一位個案同時符合兩種以上的精神疾病診斷,且個案的主訴、困擾無法單獨使用某一個疾病進行完整的解釋,因此同時需要兩種以上疾病的診斷。
確認個案是否有使用安非他命的行為,以及個案的精神症狀困擾,是否在使用安非他命後的短時間內出現,又或者是否出現在安非他命的戒斷發作的當下。另外,可從神經生理相關理論,確認個案的症狀是否確實能因為安非他命的使用而出現。個案是否有妄想、幻覺以外的症狀,例如負性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