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申論題資訊

試卷:106年 - 10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67085
科目:國籍與戶政法規
年份:106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湯姆本來是外國人,因結婚歸化為我國國民,歸化時間為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他 對參政很有興趣,擬於民國 107 年參選市長,請依據國籍法規定論述可否擔任民選 公職?並請一併論述,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那些公職?(25 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Scott Yang

依國籍法

第 10 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總統、副總統。

二、立法委員。

三、行政院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四、特任、特派之人員。

五、各部政務次長。

六、特命全權大使、特命全權公使。

七、蒙藏委員會副委員長、委員;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九、陸海空軍將官。

十、民選地方公職人員。

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綜上所述,湯姆尚無法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此限制需待其歸化滿十年後始解除。

詳解 提供者:aabb123
4.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