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一、甲為
A
公開發行公司(
A
公司)之創辦人,過去擔任該公司董事長多年。在其家族
第二代接手事業後,甲已不再擔任公司董事等任何職務,但仍以「創辦人」身分受
邀參與董事會,經常提供意見,其意見也常獲得全體董事一致之尊重。日前,
A
公
司董事會討論是否與
B
股份有限公司(
B
公司)策略聯盟合作案,甲(甲同時身為
B
公司大股東)在會議中發言大力支持,該議案後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惟其後續發
展顯示:此一策略聯盟對
B
公司相當有利,但卻造成
A
公司之損害。請依公司法之
規定,分析甲對
A
公司之民事責任。(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