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一、甲酒品不佳,只要酒喝多了,当天回家就會開始毆打配偶乙以及還在念小 的兒子丙。某日甲又喝醉,回家後見丙調皮未依乙之要求習字,為處罰丙,除了 禁止丙吃飯之外,還拿著藤條打丙臀部,寫錯一個字打一下。甲一邊用藤條教訓 丙,一邊繼續酒,直到陷入重度酩狀態後(已符合刑法第19條第1項規定 之程度),開始變本加厲徒手毆打丙的頭部,在一連數掌歐擊之下,丙不支倒地。 乙原本因害怕自己也被甲毆打,不敢阻止甲對丙的體罰,眼見丙倒地,心中再也 無法忍受甲的殘暴,拿著菜刀猛力朝甲丟去,没想到卻誤中丙的腹部。甲在一陣混亂中,不勝酒力昏睡過去,乙也因自己鑄下大錯,陷入極度驚恐的狀態,不知 所措,眼睜睜見丙出血過多而死亡。
請附理由說明甲、乙之刑事責任。(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