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除不得有「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 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外,請試述不得 另有哪四種情事?( 8分)又如有違法之裁罰機關為何?( 2分)
詳解 (共 8 筆)
詳解
1.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
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詳解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第二款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有下列情事: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裁罰機關:就業服務法第六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詳解
2.在中央為勞動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為縣市政府。
這條我不清楚,請高手指教!
詳解
一、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
二、違反求職人或員工之意思,留置其國民身分證、工作憑證或其他證明文件,或要求提供非屬就業所需之隱私資料。
三、扣留求職人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四、指派求職人或員工從事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工作。
五、辦理聘僱外國人之申請許可、招募、引進或管理事項,提供不實資料或健康檢查檢體。
詳解
第2小題裁罰機關沒有勞動部,見就業服務法第75條
詳解
不得扣留財務或收取就業保證金
不得扣留身份證明文件及工作憑證
不得使求職人從事違背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之情事
六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詳解
1:招募員工不實揭示
2:違返求職者或員工意思留置身份證明文件,工作憑證及其他相關文件
3:扣留求職者或員工財物或收取保證金
4:指示員工或求職者從事違返善良風俗之工作
5:裁罰機關:當地主管機關
詳解
1.不實之廣告與揭示。
2.扣留求職者之居留證、護照或其他隱私證件。
3.收取保證金、財物。
4.使勞工從事違背善良風俗或社會風氣之工作。
裁罰機關為當地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