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充分公開揭露(Full disclosure)為證券交易法之基本原則,對於公開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依現行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應行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定期或不定期報告或資訊,該報告或資訊有那些種類?應於何時申報公告?未申報公告應負如何之法律責任?(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