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主導或國家資本主義(developmental/authoritarian state capitalism):此理論強調在某些國家,國家不是被市場取代,而是作為主要的經濟參與者與資源配置者;政府透過國有企業、產業政策、金融工具(如政府或政策性銀行)、重大投資與法規等,導向經濟結構與技術升級。當此模式結合威權政治時,稱為發展性威權主義/發展型獨裁——國家以經濟成就換取合法性,同時透過國家資源控制社會與經濟活動以鞏固政權。學理上關注國家與市場的互動、賦予與收回租金以及政經精英間的交易。
1、從市場開放向更強國家介入轉變:在 2000–2010 年代的市場化改革之後,近年政策顯現對關鍵部門(科技、晶片、能源、通信)更強的國家干預與主導(補貼、產業整合、國企主導)。這是為了達到技術自立與戰略安全目標。
2、以國家資源處理經濟下行與地方債務:面對房地產泡沫與地方債務,中央傾向以國有資本、政策性銀行與公共投資來支撐,這加深了國家對經濟的直接操控,亦增加財政與金融風險與結構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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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經互動加強管控以維持政權穩定:政權面臨內外壓力(地緣政治、青年就業不滿、地方債與產業失衡),因而以政治控制(黨在公司與社會的滲透、嚴格網路管制、國家安全框架)來維持穩定,這是「發展性威權主義」下的常見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