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問答題(50分,每題10分) 1. 依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規定,設施經營者於放 射性物質永久停止使用,而以放射性廢棄物處理時,應如何辦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審查合格後,發給許可﹕
一、密封放射性物質廢棄計劃表。
二、放射性物質原始證明文件影本。
三、原領使用許可證或登記證。
四、運送說明相關文件。
前項申請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設施經營者應於 3 個月內,將放射性廢棄物運送至
接收單位。於完成接收後 30 日內,檢送輻射作業場所偵測證明及接收文件,送
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