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球化對國家角色的重大影響
主權功能的「分散與嵌入」:跨國資本、全球市場、跨國問題(氣候、疫情、金融穩定)使得國家部分政策空間被國際規則、供應鏈與市場力量所制約;同時國家被嵌入多層治理(local–national–transnational)。
政策工具與能力轉變:從單純管制式國家,轉為需更多「治理能力」(跨部門協調、國際談判、監管合作、私人部門協作)來管理跨境問題。
新興非國家行為者的重要性:跨國企業、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與多方利益團體在政策形成與資源调配中扮演日益關鍵的角色。
主權合法性與問責挑戰:國家在外部條件影響下執行政策,可能面臨國內民主問責與國際責任間的張力。
(二)何謂「全球治理」
定義(簡潔):指國際社會面對跨國性問題時,透過國家、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企業與網絡等多元主體,建立規則、程序與制度以協調行動與分配責任的整體過程。重點在「協調」、「規範」與「合作」,不必然需要中央政府或單一主權者。
(三)SDGs(永續發展目標)是什麼?(以2015年聯合國採納為基礎)
內涵:17項目標+169個具體指標,涵蓋貧窮、健康、教育、氣候、能源、海洋、陸地生態、和平與制度等面向;強調「普遍性」(適用於所有國家)、整合性(經濟、社會、環境三面向)、與「不落人後(leave no one behind)」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