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李往生後,其名下遺留土地一筆,並有一位二十三歲兒子、十八歲女兒、十歲小 兒及老妻,請問前述何者依法為本案繼承登記聲請人?登記聲請期限為何?逾期聲 請登記者,依土地法規定有何罰則措施?試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