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學校本位管理
政府將學校經營權下放給學校,讓學校自主管理及自我領導,讓學校人員高度參與的管理制度,讓利害關係人參與校務經營並負績效責任。
(二) 核心精神
1. 卓越教學願景
2. 提升教育品質
3. 落實教育鬆綁
4. 提升自主管理權
5. 發展學校特色
6. 達成民主、自由、績效、責任之目標
(三) 內涵
1. 依類型可分為:專業模式、行政模式、草根模式、社區模式
2. 依範疇可分為:課程與教學、預算與經費、人事、教學視導、評鑑
學校本位管理:強調由下而上的管理過程或實務,是指教育行政機關授權由學校層級自主做決定,且做決定的過程是由學校人士共同參與,並由學校擔負績效責任。 核心精神: 1.授權學校自主 2. 由學校相關人士共同參與做決定 3.學校必須擔負績效責任 內涵: 1.經費預算 2.課程教學 3.人士進修